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9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購置第9法庭資訊硬體設備及快印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3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6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9,600件、少年事件業務1,050
件、家事事件業務3,3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2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1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43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9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5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272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235千元,係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 費。 2.保險費24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69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95千元。 (3)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22 千元。 (4)辦理採驗人犯尿液鑑定業務經費330千元 。 4.物品64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3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47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08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3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22千元 。 (7)採驗人犯尿液用耗材300千元。 5.一般事務費155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93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2千元。 6.給養費511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138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7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6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2千元。 |
2,272,000 | 2,783,000 | -511,000 | -18.36% | |||
| 2000 | 業務費 | 2,272,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35,000 | |||||||
| 2027 | 保險費 | 24,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69,000 | |||||||
| 2051 | 物品 | 64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55,000 | |||||||
| 2057 | 給養費 | 511,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3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