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9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購置第9法庭資訊硬體設備及快印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3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6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9,600件、少年事件業務1,050
件、家事事件業務3,3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2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1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43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9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679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5,871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8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5,813千元。 2.委辦費1,886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包括: (1)105至108年度委外案件,(修正後)計畫 總經費7,213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 編列第5年經費1,533千元。 (2)109至112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7,2 13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1年 經費353千元。 3.物品2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2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876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
8,679,000 | 8,525,000 | 154,000 | 1.81% | |||
| 2000 | 業務費 | 8,679,000 | |||||||
| 2009 | 通訊費 | 5,871,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886,000 | |||||||
| 2051 | 物品 | 26,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87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