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9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購置第9法庭資訊硬體設備及快印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3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6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9,600件、少年事件業務1,050
件、家事事件業務3,3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2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1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43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9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4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7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95千元,包括: (1)少年事件鑑定費15千元。 (2)調解報酬480千元。 2.物品3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0千元。 3.一般事務費10千元,係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 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費。 4.國內旅費540千元,包括: (1)少年及家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 費280千元。 (2)調解委員旅費260千元。 |
1,075,000 | 1,075,000 | 0 | 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075,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95,000 | |||||||
| 2051 | 物品 | 3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