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9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購置第9法庭資訊硬體設備及快印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3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6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9,600件、少年事件業務1,050 件、家事事件業務3,3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2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1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43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9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4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7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95千元,包括:
(1)少年事件鑑定費15千元。
(2)調解報酬480千元。
2.物品3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0千元。
3.一般事務費10千元,係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
 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費。
4.國內旅費540千元,包括:
(1)少年及家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
  費280千元。
(2)調解委員旅費260千元。
1,075,000 1,075,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1,07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95,000
2051 物品 3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000
2072 國內旅費 5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