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9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購置第9法庭資訊硬體設備及快印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3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6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9,600件、少年事件業務1,050 件、家事事件業務3,3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2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1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43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9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7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6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35千元,係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
 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60千元,係特約通譯報
 酬。
3.物品4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國內旅費330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30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0千元
  。
(3)特約通譯旅費280千元。
1,265,000 1,265,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1,265,000
2009 通訊費 13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60,000
2051 物品 40,000
2072 國內旅費 3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