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9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購置第9法庭資訊硬體設備及快印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300件、刑事案件業務9, 6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9,600件、少年事件業務1,050 件、家事事件業務3,3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2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1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43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9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00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39千元,係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
 費。
2.物品28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3.一般事務費45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88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
 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宣導等現場確認
 旅費。
300,000 300,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300,000
2009 通訊費 139,000
2051 物品 2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5,000
2072 國內旅費 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