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23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汰購資訊室機房環境監控設備及影印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200件、刑事案件業務10 ,0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9,650件、少年事件業務1,20 0件、家事事件業務3,25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665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51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9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5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783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235千元,係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
 費。
2.保險費24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69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95千元。
(3)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22
  千元。
(4)辦理採驗人犯尿液鑑定業務經費330千元
  。
4.物品64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3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47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08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3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22千元
  。
(7)採驗人犯尿液用耗材300千元。
5.一般事務費155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93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2千元。
6.給養費1,02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138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7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6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2千元。
2,783,000 3,813,000 -1,030,000 -27.01%
0200 業務費 2,783,000 3,813,000 -1,030,000 -27.01%
0203 通訊費 235,000 535,000 -300,000 -56.07%
0231 保險費 24,000 24,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9,000 144,000 425,000 295.14%
0271 物品 640,000 1,032,000 -392,000 -37.98%
0279 一般事務費 155,000 93,000 62,000 66.67%
0280 給養費 1,022,000 1,752,000 -730,000 -41.67%
0291 國內旅費 138,000 13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