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99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汰購影印機、遠距訊問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6,5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5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0,225件、少年事件業務1,010
件、家事事件業務3,13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96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2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78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670件(一般案件120件、收
容案件2,55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5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813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9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培訓經費。 2.通訊費535千元,係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 費。 3.保險費24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4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22 千元。 5.物品1,032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13千元。 (2)各項書表印製費62千元。 (3)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147千元 。 (4)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08千元。 (5)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 元。 (6)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30千元。 (7)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22千元 。 (8)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630千元。 6.一般事務費93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 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 助。 7.給養費1,75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8.國內旅費138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7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6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2千元。 |
3,813,000 | |||
| 0200 | 業務費 | 3,813,000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95,000 | ||||
| 0203 | 通訊費 | 535,000 | ||||
| 0231 | 保險費 | 24,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44,000 | ||||
| 0271 | 物品 | 1,032,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93,000 | ||||
| 0280 | 給養費 | 1,752,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3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