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99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汰購影印機、遠距訊問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6,5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5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0,225件、少年事件業務1,010 件、家事事件業務3,13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96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2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78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670件(一般案件120件、收 容案件2,55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7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65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35千元,係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
 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60千元,係特約通譯報
 酬。
3.物品40千元,係文具紙張。
4.國內旅費330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30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2
  0千元。
(3)特約通譯旅費280千元。
1,465,000
0200 業務費 1,465,000
0203 通訊費 135,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60,000
0271 物品 40,000
0291 國內旅費 3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