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4,45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及民事執行等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4.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6.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打造國民安心參與審判場域。
7.購置印表機、影印機、冷氣機、監視錄影主機及監視器
鏡頭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0,0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5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40,500件、家事事件業務4,33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00件、少年事件業務900件、少年
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600人、公證業務2,400件及提
存業務697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6 |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00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79千元,係郵資費。 2.物品28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45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48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外 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推廣等現場確認旅費 。 |
20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0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79,000 | ||||
| 2051 | 物品 | 28,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5,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