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4,45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及民事執行等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4.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6.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打造國民安心參與審判場域。 7.購置印表機、影印機、冷氣機、監視錄影主機及監視器  鏡頭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0,0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5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40,500件、家事事件業務4,33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00件、少年事件業務900件、少年 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600人、公證業務2,400件及提 存業務697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34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707千元,包括:
 (1)通訊費251千元,係郵資費。
 (2)保險費24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84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95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22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245千元。
 (4)物品65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58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47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08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3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22千元
     。
   <7>尿液檢驗耗材150千元。
   <8>法律圖書購置費20千元。
 (5)一般事務費213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93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0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100千元。
 (6)給養費274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378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4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186千元。
   <3>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32千
     元。
   <4>少年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0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3,4
   28千元,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15千元、
   物品91千元、一般事務費2,030千元及國內
   旅費592千元。
2.設備及投資640千元,係購置影印機、冷氣機
 等雜項設備費。
6,347,000
2000 業務費 5,707,000
2009 通訊費 251,000
2027 保險費 24,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99,000
2051 物品 74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43,000
2057 給養費 274,000
2072 國內旅費 97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64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6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