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4,45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及民事執行等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4.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6.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打造國民安心參與審判場域。
7.購置印表機、影印機、冷氣機、監視錄影主機及監視器
鏡頭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0,0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5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40,500件、家事事件業務4,33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00件、少年事件業務900件、少年
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600人、公證業務2,400件及提
存業務697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4 |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1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55千元,係郵資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93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20千元。 (2)調解報酬473千元。 3.物品1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52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2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10千元。 5.國內旅費300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30千元。 (2)調解委員旅費260千元。 (3)特約通譯旅費10千元。 |
1,015,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015,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55,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93,000 | ||||
| 2051 | 物品 | 15,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2,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