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833,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6.成立內政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將定期召開基金管理會
或現場會勘所需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以及辦理基金運
作、高鐵車站土地管理、維護及營運處分等作業。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6.成立內政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將定期召開基金管理會
或現場會勘所需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以及辦理基金運
作、高鐵車站土地管理、維護及營運處分等作業。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
5.促進土地利用。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
5.促進土地利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1預算 | 110預算 | 110差異 | 110比例 |
|---|---|---|---|---|---|---|---|---|---|
| 06 | 土地重劃業務 | 1.研修土地重劃相關法令,印製土地重劃相關 法令彙編及作業手冊;辦理土地重劃法令講 習;督導地方政府辦理重劃業務;邀請專家 學者以合議制方式審議地方政府重劃計畫書 ;參加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會議等,所 需業務費447千元。 2.繳交臺中市土地改革協會常年會費,所需業 務費10千元。 |
457,000 | 462,000 | -5,000 | -1.08% | |||
| 2000 | 業務費 | 457,000 | 462,000 | -5,000 | -1.08%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45,000 | 50,000 | -5,000 | -10.00% | ||||
| 2006 | 水電費 | 3,000 | 3,000 | 0 | 0.00% | ||||
| 2009 | 通訊費 | 80,000 | 80,000 | 0 | 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2,000 | 62,000 | 0 | 0.00%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30,000 | 30,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1,000 | 51,000 | 0 | 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65,000 | 165,000 | 0 | 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000 | 1,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