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4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833,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6.成立內政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將定期召開基金管理會  或現場會勘所需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以及辦理基金運  作、高鐵車站土地管理、維護及營運處分等作業。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6.成立內政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將定期召開基金管理會  或現場會勘所需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以及辦理基金運  作、高鐵車站土地管理、維護及營運處分等作業。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 5.促進土地利用。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 5.促進土地利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7 辦理區段徵收業務 配合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為審查區段徵收案
件成立專案小組,召開會議審查及現場會勘所
需委員出席及交通費,辦理業務講習、訓練或
研討會,辦理和順寮區段徵收區內土地處分作
業及財務結算等,所需業務費471千元。
471,000 480,000 -9,000 -1.88%
2000 業務費 471,000 480,000 -9,000 -1.88%
2003 教育訓練費 7,000 7,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5,000 26,000 -1,000 -3.85%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5,000 15,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8,000 150,000 -2,000 -1.33%
2051 物品 8,000 9,000 -1,000 -11.11%
2054 一般事務費 46,000 48,000 -2,000 -4.17%
2072 國內旅費 217,000 220,000 -3,000 -1.36%
2084 短程車資 5,000 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