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01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124,252,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相關法規,提昇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  規釋疑。 3.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推  動與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徵物之處置及輔導  辦理國家不法受難者之權利回復事宜。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以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之委託營運  。 5.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6.辦理督導地方行政、推展公共造產、調解行政及法律服  務與自治人員培訓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相關法規,提昇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  規釋疑。 3.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推  動與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徵物之處置及輔導  辦理國家不法受難者之權利回復事宜。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以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之委託營運  。 5.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6.辦理督導地方行政、推展公共造產、調解行政及法律服  務與自治人員培訓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強化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 2.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3.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  徵物之處置,深化社會對話與對轉型正義之認知;推動  國家不法受難者權利回復,促進社會和解。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彰顯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社會的意義  ,落實教育推廣與歷史文化傳承。 5.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6.督導地方行政、健全基層組織,提升行政效率;推展調  解行政與公共造產業務及自治人員培訓資訊管理系統維  護業務,以促進地方詳和,並提昇地方自治財源。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強化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 2.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3.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落實中央與地方機關所轄威權象  徵物之處置,深化社會對話與對轉型正義之認知;推動  國家不法受難者權利回復,促進社會和解。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彰顯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社會的意義  ,落實教育推廣與歷史文化傳承。 5.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6.督導地方行政、健全基層組織,提升行政效率;推展調  解行政與公共造產業務及自治人員培訓資訊管理系統維  護業務,以促進地方詳和,並提昇地方自治財源。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8 補助辦理國家重大慶典 補助中華民國各界慶祝國慶籌備委員會辦理國
慶活動相關業務,所需獎補助費37,500千元。
37,500,000 37,500,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37,500,000 37,500,000 0 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7,500,000 37,5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