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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234大安分局第24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本部)
承辦單位
人事室、後勤科、資訊室、秘書室、統計室、法規室、政風室等
預算金額
1,042,84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會計、人事、資訊、公關、秘書、法規、政風、統計之業務及管理與維護經管之辦公廳舍、裝備、財物及警用車輛等。
預期成果
 依相關規定辦理,支援各項業務之推動,落實資安防護,推動各項勤業務自動化,維護公有財物及提高員警工作環境品質,維持車輛機能,確保行車安全,發揮警力機動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9 財物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135,627,000元,減少25,142,000元。 110,485,000
2000 業務費 110,485,000
2006 水電費 23,299,678
局本部辦公廳舍暨所屬各辦公場所等用水費。 1 948,534 948,534
局本部辦公廳舍暨經管辦公場所電費。 1 22,187,456 22,187,456
局本部辦公廳舍暨所屬各辦公場所等用瓦斯費。 1 163,688 163,688
2009 通訊費 978,000
局本部暨所屬各辦公場所公務用電話費。 1 978,000 978,000
2012 土地租金 455,172
中正第一分局舊博愛路派出所基地租金。 12 37,931 455,172
2024 稅捐及規費 3,080,000
經管市有土地地價稅及市有房屋房屋稅。 1 3,080,000 3,080,000
2027 保險費 70,000
局本部大樓建築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費及本局經管職務
宿舍建築物公共意外責任
險。
1 70,000 7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14,500
專家學者出席費。 60 人次 2,500 150,000
消防安全設備檢測申報費用。 1 94,500 94,500
建築物公共安全設備檢查申報及查核費用(2年1編)(新
增)。
1 170,000 170,000
2039 委辦費 850,000
本局經管土地興建可行性評估、畸零地調處案件申請、
基地測量、鑑界、建築線指
示圖、環境整理及其他文件
申請等相關土地處理費用。
1 850,000 850,000
2051 物品 2,522,860
備勤人員用寢具。 96 1,830 175,680
省電照明耗材。 1 158,980 158,980
民防管制中心滅火器換藥費。 50 300 15,000
辦理各項勤業務所需物品購置費。 1 880,000 880,000
槍套組。 610 2,120 1,293,2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5,445,956
局本部經管各辦公廳舍清潔維持費(共5處計12,554坪)。 12554×12 坪、月 53 8,023,512
服裝配備(勤務帽、胸章、臂章、勤務腰帶等)。 7458 300 2,237,400
影印機使用費。 29×12×3520 臺、月、張 734,976
建築物防火管理人員初訓費用。 1×1 年、次 4,000 4,000
辦理後勤業務簿冊表卡及辦公用品等費用。 1 98,792 98,792
本局經管建物及土地所需相關管理費。 22 12,720 279,840
外事服務站辦公廳舍蓄水池清洗費。 2×2×1 次、個、年 4,284 17,136
局本部辦公大樓能源管理人員委託技術費。 1 60,000 60,000
裝備檢查、產權登記、財產盤點、財物變賣執行、工程
相關會議及會勘、採購驗
收、工程設備預算勘察等後
勤業務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750 人次 120 90,000
透氣式雨衣。 2000 7,000 14,000,000
警察服裝(長、短袖警便服【長、短袖每人各1套,每套
1,800元】、勤務鞋【每雙
1,550元】、襪子【每人2雙,
每雙100元,共200元】等)。
7458 5,350 39,900,3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780,806
局本部經管各辦公廳舍維護費(鋼筋混凝土造):(1)30年以
內共5棟計12,827.15平方公
尺,100平方公尺以內1年計
列6,852元,超過100平方公尺
部分,每增加1平方公尺增列
50元,合計如列5*6,852+
(12,827.15-5*100)*50=650,618
元。
(2)30年以上4棟計32,169.07平
方公尺,100平方公尺以內1
年計列10,278元,超過100平
1 3,074,410 3,074,410
方公尺部分,每增加1平方公
尺增列75元,4*10,278+
(32,169.07-4*100)*75=2,
423,792元)。
0
本局經管宿舍房屋養護費。一、鋼筋混凝土:
(1)30年以內174戶,超過100
平方公尺部分計0平方公尺。
100平方公尺以內1年計列
6,852元,超過100平方公尺部
分,每增加1平方公尺增列50
元,(174*6,852=1,192,248)。
(2)30年以上38戶,超過100平
方公尺部分計0平方公尺。
100平方公尺以內1年計列
10,278元,超過100平方公尺
部分,每增加1平方公尺增列
75元,(38*10,278=390,564)。
二、加強磚造:
30年以上10戶,超過100平方
公尺部分計87.72平方公尺。
100平方公尺以內1年計列
11,490元,超過100平方公尺
部分,每增加1平方公尺增列
99元,(10*11,490+87.
72*99=123,584)。
三、全年合計1,706,396元。
1 1,706,396 1,706,39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588,028
750KW柴油發電機養護費。 2×1 部、年 34,200 68,400
冰水主機及相關設備養護費。 1 675,878 675,878
局本部及經管合署辦公廳舍電梯養護費。 1 900,000 900,000
局本部高壓設備定期檢驗及維護費。 12 7,500 90,000
局本部廚房設備養護費。 1×1 套、年 150,000 150,000
局本部經管機械停車設備養護費。 1 45,700 45,700
局本部各項事務機具及機電空調消防給排水等相關設備
養護費。
1 4,299,059 4,299,059
局本部空調設備水質檢驗養護費。 1 92,800 92,800
本局首長、大湖、泰山、蘭雅及建國職務宿舍機電及電
梯養護費(首長宿舍地下室沉
水式馬達14,580元+大湖、泰
山電梯及機電464,328元+蘭雅
電梯96,000元+更換蘭雅電梯
零件1部98,000元+建國電梯
96,000元+基河路宿舍電梯維
護分攤200,000元=968,908
元)。
1 968,908 968,908
外事服務站大樓機電養護費。 1 72,000 72,000
民防管制中心機電、消防、核生化、中央空調、大型柴
油發電機及電梯等養護及耗
品換修費。
1 1,080,000 1,080,000
刑事鑑識中心辦公大樓中央空調定期保養費。 1 145,283 14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