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截流站及抽水站營運管理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污水處理廠回饋方案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污水下水道用戶營運管理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污水下水道約用人員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車輛管理及維護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水利行政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水利養護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水土保持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各科業務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水源保育與回饋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職業安全衛生
資料來源:25-114年度預算案-水利局主管第80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
預算金額
1,598,080,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污水處理廠操作維護等營運管理。(二)截流站及抽水站營運管理:水利設施、截(匯)流站、抽水站、車行地下道操作營運維護及管理。 (三)污水處理廠回饋方案:辦理污水處理廠回饋方案,提昇居民生活品質。 (四)污水下水道用戶營運管理:污水下水道用戶營運管理資訊系統維護及污水下水道使用規費收入委 託代徵手續費。 (五)污水下水道約用人員: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辦理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劃約用人員。 (六)車輛管理及維護:公務車及工程車、特種車輛等統一管理、調派使用、保養修護等行政事宜。 (七)水利行政、水利養護、水土保持等經常性行政業務。 (八)水源保育與回饋:辦理經濟部水利署補助高屏溪、鳳山及阿公店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育與 回饋業務。 (九)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依契約規定支付污水處理廠回收再利用特許廠商營運費。 (十)職業安全衛生:辦理工作場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工作。
預期成果
 (一)妥善處理進流污水、符合排放水質規定、確保環境衛生、提昇市民生活品質。(二)正確使用設備並維護保養、以發揮既有投資功能。 (三)確保營運管理運作正常,以提供用戶良好之服務。 (四)確保水源保護區水質水量安全。 (五)確保工作場所營運工作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10 各科業務 市款1,206,000元,收支併列12,039,000元 13,245,000 10,619,000 2,626,000 24.73%
2000 業務費 市款814,000元,收支併列10,239,000元 11,053,000 7,755,000 3,298,000 42.53%
2039 委辦費 5,000,000 5,000,000 0 0.00%
配合本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及管線應變小組輪值人力,委外
辦理相關費用。
(纜線附掛雨水下水道租金收
支併列)
1 5,000,000 5,0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053,000 2,755,000 3,298,000 119.71%
配合本府1999派工案件輪值人力,委外辦理相關費用。 1 455,000 455,000 455,000 0 0.00%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112年度第2次採購新創產品及服
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高雄市
政府水利局水文水理建模服務
採購案」(中央補助,補辦預
算)。
1 1,114,000 1,114,000
內政部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補助辦理114年度「訂定直轄市
及縣(市)下水道系統發展計畫
工作經費」(中央補助4,125千
元,配合款359千元)。
1.總經費8,152千元,中央補助
92%,分年編列預算。
2.截至113年度已編列4,761千
元,其中中央補助4,500千
元,市府配合款261千元,餘
不足款以後年度編列。
1 4,484,000 4,484,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392,000元,收支併列1,800,000元 2,192,000 2,864,000 -672,000 -23.46%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92,000 364,000 28,000 7.69%
行政公務用個人電腦14部。 14 28,000 392,000 364,000 28,000 7.69%
3035 雜項設備費 1,800,000 2,500,000 -700,000 -28.00%
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獎勵金補助辦理「促參相關業
務之各項設備建置」(中央補
助)。
1 1,800,000 1,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