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設施管理科、行政職安科、污水二科、秘書室、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
預算金額
1,598,080,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污水處理廠操作維護等營運管理。(二)截流站及抽水站營運管理:水利設施、截(匯)流站、抽水站、車行地下道操作營運維護及管理。
(三)污水處理廠回饋方案:辦理污水處理廠回饋方案,提昇居民生活品質。
(四)污水下水道用戶營運管理:污水下水道用戶營運管理資訊系統維護及污水下水道使用規費收入委
託代徵手續費。
(五)污水下水道約用人員: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辦理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劃約用人員。
(六)車輛管理及維護:公務車及工程車、特種車輛等統一管理、調派使用、保養修護等行政事宜。
(七)水利行政、水利養護、水土保持等經常性行政業務。
(八)水源保育與回饋:辦理經濟部水利署補助高屏溪、鳳山及阿公店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育與
回饋業務。
(九)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依契約規定支付污水處理廠回收再利用特許廠商營運費。
(十)職業安全衛生:辦理工作場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工作。
預期成果
(一)妥善處理進流污水、符合排放水質規定、確保環境衛生、提昇市民生活品質。(二)正確使用設備並維護保養、以發揮既有投資功能。
(三)確保營運管理運作正常,以提供用戶良好之服務。
(四)確保水源保護區水質水量安全。
(五)確保工作場所營運工作安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113預算 | 113差異 | 113比例 |
|---|---|---|---|---|---|---|---|---|---|
| 07 | 水利行政 | 市款2,333,000元,收支併列7,393,000元 | 9,726,000 | 8,879,000 | 847,000 | 9.54% | |||
| 2000 | 業務費 | 市款2,329,000元,收支併列7,333,000元 | 9,662,000 | 8,763,000 | 899,000 | 10.26% | |||
| 2012 | 土地租金 | 1,124,000 | 1,124,000 | 0 | 0.00% | ||||
| 1.鳳山區鳳山段大老衙小段188-1地號租金。 2.鳳山區大老衙小段188-5、 188-14地號土地租金。 |
1 | 年 | 1,010,000 | 1,010,000 | |||||
| 1.鳳山區建軍段682地號土地租金。 2.前鎮區台糖段199地號土地租金。 |
1 | 年 | 43,000 | 43,000 | |||||
| 橋頭區芋林段1672、1672-1、1673、1679-1地號土地租金。 | 1 | 年 | 71,000 | 71,000 | 71,000 | 0 | 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979,000 | 979,000 | 0 | 0.00% | ||||
| 本局經管土地地價稅。 | 1 | 年 | 979,000 | 979,000 | 979,000 | 0 | 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2,210,000 | 1,368,000 | 842,000 | 61.55% | ||||
| 經濟部水利署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第四期計畫補 助辦理「114年度違法水井處 置執行計畫」-約用人員經費 (中央補助2,100千元,配合款 110千元)。 1.約用人員共3人,每人每月 薪資40,500元。 2.(1)薪資及獎金1,697,000元。 (2)勞健保及勞退金435,000 元。 (3)不休假加班費48,000元。 (4)差旅費及加班費30,000元。 |
1 | 年 | 2,210,000 | 2,21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3,033,000 | 3,033,000 | 0 | 0.00% | ||||
| 辦理出流管制計畫與規劃審查費。 依據經濟部「出流管制計畫書 與規劃書審查收費標準」第二 條,依送審計畫書與規劃書之 面積核算,預計辦理件數如 次: 1.面積3公頃以下計畫書57,600 元*10=576,000元 2.面積逾3公頃~5公頃以下計 畫書896,000元*4=358,400元 3.面積逾5公頃~10公頃以下計 畫書128,000元*5=640,000元 4.面積逾10公頃~30公頃以下 計畫書166,400元*2=332,800元 5.面積逾30公頃~100公頃以下 計畫書256,000元*1=256,000元 6.面積3公頃以下規劃書44,800 元*2=89,600元 7.面積逾3公頃~5公頃以下規 劃書70,400元*1=70,400元 8.面積逾5公頃~10公頃以下規 劃書102,400元*1=102,400元 9.面積逾10公頃~30公頃以下 規劃書134,400元*1=134,400元 10.面積逾30公頃~100公頃以 下規劃書204,800元*1=204,800 元 11.委託施工督導查核、完工*45件=268,200元 收取各規費支付委託專業機構 得標廠商辦理審查文件審核及 工程監督查核等相關事項 (3,370,000*90%=3,033,000) (收支併列) |
1 | 年 | 3,033,000 | 3,033,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316,000 | 2,259,000 | 57,000 | 2.52% | ||||
| 經濟部水利署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第四期計畫補 助辦理「114年度違法水井處 置執行計畫」-辦理輔導合法 工作及宣導等相關費用(中央 補助2,200千元,配合款116千 元)。 |
1 | 年 | 2,316,000 | 2,316,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3,000元,收支併列50,000元 | 53,000 | 53,000 | 0 | 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53,000 | 53,000 | 0 | 0.00% | ||||
| 經濟部水利署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第四期計畫補 助辦理「114年度違法水井處 置執行計畫」-電腦設備費(中 央補助50千元,配合款3千 元)。 |
1 | 式 | 53,000 | 53,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市款1,000元,收支併列10,000元 | 11,000 | 63,000 | -52,000 | -82.54%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11,000 | 63,000 | -52,000 | -82.54% | ||||
| 經濟部水利署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第四期計畫補 助辦理「114年度違法水井處 置執行計畫」-民眾檢舉獎金 (中央補助10千元,配合款1千 元)。 |
1 | 年 | 11,000 | 1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