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90,935,000 元()
計畫內容
1.藥粧管理工作宣導。 2.藥粧企劃及安全風險管理。 3.藥品及管制藥品管理計畫。 4.強化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效能。 5.藥物檢驗及基礎資訊管理。 6.毒品防制。 7.藥健康─精進藥物全生命週期管理計畫。 8.第八期醫療網計畫。 9.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
預期成果
1.提高施政績效,改善及提升服務品質,增進民眾對藥物  政策之瞭解,並加強人員國際合作法制觀念,積極參與  國際性研討會,邀請國外相關專家學者來臺指導,與國  際接軌並增進機關行政效能。 2.健全藥品管理法規,加強藥品審查流程效率與品質管控  ,以達國際法規協和與合作,強化上市後之流通與品質  監控,並提升藥事服務專業品質與國際接軌;強化管制  藥品法規及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宣導,提升相關人員對管  制藥品法規及藥物濫用危害之認知。 3.健全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法規,以達國際法規協和與  合作,強化上市後安全監控及評估,並辦理醫療器材廣  告審查,以確保產品安全有效性;辦理市售藥物化粧品  衛生稽查及追蹤業務。 4.辦理藥物、化粧品及濫用藥物檢驗等案件。 5.持續支援藥粧業務資訊系統發展進程,提升本署資訊系  統整合服務綜效。 6.落實執行生技醫藥創新硏發方案,強化推動藥物及化粧  品全生命週期管理,建置與國際同步之法規環境、辦理  產品品質監控、強化管制藥品管理、推廣用藥整合性服  務,以提升國人用藥可近性及安全。 7.透過原料藥邊境查驗,加強藥廠原料藥稽查,並提升新  興毒品檢驗量能等策略,以防堵新興毒品濫用情形。 8.建立新南向國家官方交流互動之管道及多邊關係,推動  與進行醫藥衛生相關合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02 藥品及管制藥品管理計畫 1.辦理藥品查驗登記業務,共需經費164,342
 千元(收支併列),其內容如下:(藥品組
 )
(1)辦理藥品查驗登記業務及相關會議所需
  行政費用,計列25,053千元(水電費2,3
  50千元、通訊費1,358千元、資訊服務費
  23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1,866千元、保
  險費39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276
  千元、國際組織會費1,000千元、物品52
  0千元、一般事務費9,800千元、設施及
  機械設備養護費732千元、國內旅費486
  千元、運費995千元、短程車資50千元)
  。
(2)臨時人員79名,計列68,730千元(臨時
  人員酬金)。
(3)辦理藥品上市申請技術性資料評估、促
  進我國與日本醫藥交流合作研究計畫、
  藥品臨床試驗GCP查核制度革新、全面精
  進藥品品質管理國際協和暨強化源頭管
  理措施、藥品查驗登記技術性資料評估
  審查、新藥品人體試驗計畫審核委託等
  計畫,計列69,761千元(委辦費)。
(4)赴中國大陸執行藥品優良臨床試驗(GCP
  )查核作業,計列291千元(大陸地區旅
  費)。
(5)赴國外執行藥品優良臨床試驗(GCP)查
  核作業,計列507千元(國外旅費)。
2.辦理管制藥品證照及法規、稽核管理、藥物
 濫用流行病學調查監測與濫用防制教育等業
 務,共需經費8,162千元,其內容如下:(
 管藥組)
(1)辦理管制藥品證照及法規、稽核管理、
  藥物濫用流行病學調查監測與濫用防制
  教育所需行政費用,計列129千元(含資
  本門11千元)(教育訓練費10千元、水
  電費31千元、通訊費22千元、其他業務
  租金19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6
  千元、雜項設備費11千元)。
(2)辦理管制藥品證照及法規、稽核管理、
  藥物濫用流行病學調查監測與濫用防制
  教育等計畫所需經費,計列2,045千元(
  含資本門27千元)(保險費4千元、兼職
  費64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99千元、
  國際組織會費6千元、物品29千元、一般
  事務費1,467千元、國內旅費90千元、運
  費46千元、短程車資13千元、資訊軟硬
  體設備費27千元)。
(3)臨時人員3名,計列1,940千元(臨時人
  員酬金)。
(4)辦理提升民眾藥物濫用防制知能計畫,
  計列2,200千元(委辦費)。
(5)參加第28屆國際預防毒品與藥物濫用非
  政府組織國際會議(IFNGO World Confe
  rence),計列70千元(大陸地區旅費)
  。
(6)參加2019年澳洲酒精及藥物濫用協會(A
  PSAD)物質濫用研討會,計列137千元;
  第3屆歐洲藥物濫用行為及依賴研討會,
  計列144千元,合共281千元(國外旅費
  )。
(7)捐助民間團體辦理高關懷族群之藥物濫
  用防制宣導活動等,計列100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
(8)管制藥品濫用通報獎勵金,依據管制藥
  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規定辦理,計列1
  ,397千元(獎勵金)。
172,504,000
0200 業務費 170,969,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00
0202 水電費 2,381,000
0203 通訊費 1,380,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230,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885,000
0231 保險費 394,000
0241 兼職費 64,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0,67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75,000
0251 委辦費 71,961,000
0261 國際組織會費 1,006,000
0271 物品 549,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1,267,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68,000
0291 國內旅費 576,00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361,000
0293 國外旅費 788,000
0294 運費 1,041,000
0295 短程車資 63,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38,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7,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1,000
0400 獎補助費 1,497,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3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