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61,609,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文化園區整體開發推廣及營運管理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台。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5 | 文化資產跨域發展計畫 | 本計畫係依「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 計畫」辦理,共需經費272,913千元,其內容 如下: 1.產業文化資產再生計畫,計列85,000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產業文化資產再生計畫價值體系、 潛力建物調查、評鑑及教育推廣等業務 ,計列13,150千元。 (2)依據「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 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作業要點」輔 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推 動產業文化資產再生計畫,計列71,850 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60,000千元)。 2.鐵道藝術跨界時尚計畫,計列43,913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20號倉庫-鐵道藝術網絡臺中站等業 務,計列4,413千元(設備及投資413千 元)。 (2)依據「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 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作業要點」輔 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鐵道沿線 閒置空間再生等相關業務,計列39,500 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34,500千元)。 3.眷村文化保存新星計畫,計列16,000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眷村文化保存人才培育及交流推廣 等業務,計列1,300千元。 (2)依據「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 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作業要點」輔 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辦 理眷村文化保存、教育推廣、專書出版 、人才培育及經營管理及各工作站相關 設備充實等業務,計列14,700千元(獎 補助費資本門10,000千元)。 4.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綠鑽計畫,計列85,000 千元,其項目包括: (1)出版行銷宣傳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人 才培育等業務;辦理文化資產跨域發展 相關行政管理業務(含臨時人員4人3,00 0千元),計列18,000千元。 (2)依據「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推 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作業要點」輔 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推 動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等業務,計列67, 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50,000千元) 。 5.青年公共參與計畫,辦理文化資產青年培訓 營、實地工作營及青年國際論壇等業務,計 列3,000千元。 6.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守護計畫,辦理文化資產 學院計畫,依據「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 民間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作業要點」 輔助大專院校合作辦理行政平臺、教學平臺 及產學平臺等工作,計列30,000千元(獎補 助費資本門10,000千元)。 7.資訊整合推廣計畫,辦理文化資產資訊整合 教育推廣、圖書與數位教材出版、文化資產 個案資料徵集與數位化典藏、資料庫整體架 構規劃建置及資訊軟、硬體購置等業務(含 勞務承攬人力4人2,080千元),計列10,000 千元(設備及投資2,000千元)。 |
272,913,000 | |||
| 0200 | 業務費 | 45,500,000 | ||||
| 0215 | 資訊服務費 | 2,400,000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1,200,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3,00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710,000 | ||||
| 0251 | 委辦費 | 27,040,000 | ||||
| 0271 | 物品 | 1,00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7,540,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610,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2,413,000 | ||||
| 0302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413,000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2,00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225,000,000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28,950,000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136,250,000 | ||||
| 0429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27,850,000 | ||||
| 0432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20,000,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450,000 | ||||
| 0438 | 對私校之獎助 | 9,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