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61,609,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文化園區整體開發推廣及營運管理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台。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4 古物遺址及水下資產活化發展計畫 本計畫係依「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
計畫」辦理,共需經費168,47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辦理古物保存活化及守護體系建置計畫,包
 含推動古物普查及分級、保存維護制度建置
 、人才培訓及推動世界記憶計畫、古物數位
 典藏展示及推廣等相關業務(含勞務承攬人
 力2名1,100千元);依據「輔導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與民間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作
 業要點」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專
 院校及保管專業機構辦理古物普查及保存維
 護、古物保存環境改善、保存修護專業中心
 建置等相關業務,計列38,000千元(委辦費
 資本門2,5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17,500
 千元)。
2.遺址現地保存展示暨資料更新整合計畫:推
 動國定遺址長程監管保護、調查研究及再利
 用;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各類遺
 址調查研究、緊急搶救、教育推廣、活化再
 利用;遺址展館空間規劃、改善及維運、出
 土文物整理展示及推廣等相關業務(含勞務
 承攬人力1人500千元),計列50,500千元(
 委辦費資本門11,7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
 10,800千元)。
3.水下文化資產基礎研究整合、保護機制建置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業務(含勞務承攬人力1
 人550千元),計列73,820千元(設備及投
 資39,970千元)。
4.澎湖水下考古工作及展示館修復再利用工程
 ,計列6,150千元(設備及投資5,000千元)
 。
168,470,000
0200 業務費 76,800,000
0202 水電費 6,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0,000
0251 委辦費 55,200,000
0271 物品 11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9,014,000
0291 國內旅費 1,750,000
0294 運費 10,000
0295 短程車資 1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44,970,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000,000
0305 運輸設備費 5,00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00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32,970,000
0400 獎補助費 46,700,0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0,500,00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8,270,000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3,280,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600,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700,00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9,3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