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61,609,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文化園區整體開發推廣及營運管理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台。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 本計畫係依「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
計畫」辦理,共需經費555,929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永續發展計畫,
 計列381,173千元,其項目包括:
(1)防災體系建置暨監管計畫,計列22,500
  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古蹟與歷史建築之專業團隊、防
  災研究、檢測等業務,計列14,000千
  元。
<2>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及21條規定
  辦理「古蹟歷史建築」提升防災能力
  ,遴選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
  理防災建置等工作,計列8,500千元(
  獎補助費資本門3,500千元)。
(2)古蹟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計畫,計列323
  ,673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古蹟與歷史建築修復、活用等會
  勘審查;辦理古蹟與歷史建築活用發
  展維護及工程書圖審查;辦理歷史建
  築齊東街宿舍群修復工程(含規劃設
  計、監造、工作報告書)及國定古蹟
  嚴家淦故居修復工程(含規劃設計、
  監造、工作報告書)等業務(含以工
  程管理費進用臨時人力1人137千元,
  辦理國定古蹟嚴家淦故居修復工程,
  本年度編列6,000千元。工程管理費依
  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第四點標準計算,五百萬元以下部
  分3%、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
  部分1.5%,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一億
  元部分1%,計算式如下(5,000,000*3
  %)+(20,000,000*1.5%)+(6,000,0
  00*1%)=510,000,本年度提列工程管
  理費額度內編列137千元);辦理古蹟
  歷史建築文化資產之圖檔建置、保存
  研究、法令制度建構及推廣等相關業
  務(含臨時人員6人3,700千元),計
  列59,423千元(委辦費資本門1,200千
  元,設備及投資26,723千元)。
<2>依據「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民間
  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維護作業要點」補
  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古蹟歷
  史建築活用發展等業務,計列264,250
  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239,250千元)
  。
(3)聚落文化景觀保存整合計畫,計列35,00
  0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聚落及文化景觀保存整合計畫推
  廣宣導及法制建構等相關業務,計列5
  ,000千元。
<2>依據「輔導直轄市政府與民間推動文
  化資產保存維護作業要點」補助直轄
  市、縣(市)政府辦理文化景觀保存
  維護計畫及聚落保存再發展計畫、保
  存區劃設、建物及環境保存修復、區
  域發展等相關業務,計列30,000千元
  (獎補助費資本門15,000千元)。
2.文化資產保存環境科學監測中心設置計畫,
 計列68,730千元,其項目包括:
(1)文化資產保存地圖計畫,計列32,930千
  元,內容如下:
<1>辦理有形文化資產室外大氣及室內微
  氣候資料蒐集,計列11,200千元(設
  備及投資6,000千元)。
<2>辦理監測及檢測技術開發,計列21,73
  0千元(設備及投資18,730千元)。
(2)文化資產保存環境與劣損監測計畫,計
  列29,000千元,內容如下:
<1>購置科學檢測及監測儀器設備,計列1
  4,000千元(設備及投資)。
<2>辦理文化資產劣損檢測服務,計列1,9
  00千元。
<3>辦理環境及劣損監測方法研究,計列3
  ,100千元。
<4>依據「輔導直轄市政府與民間推動文
  化資產保存維護作業要點」輔助公私
  立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辦理文化資產
  保存科學調查、修復技術、材料研發
  或保存維護等業務,計列10,000千元
  。
(3)文化資產保存監測規範建置計畫,計列6
  ,800千元,內容如下:
<1>文化資產保存監測體系規畫,計列2,2
  00千元。
<2>研擬文化資產保存監測技術規範,計
  列2,400千元。
<3>研擬文化資產保存監測資料管理辦法
  ,計列2,200千元。
3.無形文化資產發展計畫,計列106,026千元
 ,其項目包括:
(1)傳統藝術生態環境擴展計畫,計列42,00
  0千元,內容如下:
<1>傳統藝術人才傳習計畫,計列24,800
  千元(含原住民族經費2,000千元)。
<2>傳統藝術教育推廣計畫,計列12,700
  千元(設備及投資9,700千元)。
<3>傳統藝術藝文生態研究計畫,計列2,5
  00千元。
<4>傳統藝術交流計畫,計列2,000千元。
(2)口述傳統保存維護計畫,計列6,656千元
  ,內容如下:
<1>口述傳統數位資料建置及法規整備等
  業務計畫,計列4,656千元(設備及投
  資1,656千元)。
<2>口述傳統專書出版等業務計畫,計列2
  ,000千元(含原住民族經費1,500千元
  )。
(3)民俗核心價值維護推廣計畫,計列16,80
  0千元,內容如下:
<1>民俗記錄出版與傳承推廣計畫,計列5
  ,000千元。
<2>民俗參與式在地生根計畫,計列5,800
  千元(含原住民族經費1,000千元、獎
  補助費資本門2,500千元)。
<3>民俗文化資產核心價值鞏固推廣計畫
  ,計列6,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2,
  000千元)。
(4)傳統知識與實踐建構與維護計畫,計列3
  ,000千元,內容如下:
<1>傳統知識與實踐調查研究及體系建構
  計畫,計列2,000千元(含原住民族經
  費1,000千元)。
<2>傳統知識與實踐在地生根及價值鞏固
  計畫,計列1,000千元(含原住民族經
  費1,000千元)。
(5)傳統技術保存培植計畫,計列21,270千
  元,內容如下:
<1>詮釋文化資產保存技術計畫,計列2,5
  00千元。
<2>保存技術基礎養成計畫,計列2,000千
  元。
<3>傳統技術人力培訓計畫,計列5,300千
  元。
<4>保存技術資源整合交流計畫,計列7,7
  00千元。
<5>傳統技術知識推廣平台建置計畫,計
  列3,770千元(設備及投資3,670千元
  )。
(6)無形文化資產交流平台建置計畫,計列1
  6,300千元,內容如下:
<1>臺灣非物質文化遺產潛力名錄推廣計
  畫,計列6,300千元。
<2>無形文化資產兩岸交流及國際交流計
  畫,計列7,000千元。
<3>無形文化資產成果展示計畫,計列3,0
  00千元。
555,929,000
0200 業務費 136,400,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7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920,000
0251 委辦費 82,715,000
0271 物品 2,54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1,247,000
0291 國內旅費 8,718,000
0294 運費 400,000
0295 短程車資 16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80,479,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4,785,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158,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50,536,000
0400 獎補助費 339,050,0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46,557,00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62,093,000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8,000,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000,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5,400,00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