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61,609,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文化園區整體開發推廣及營運管理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台。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價值產值化計畫-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價值產值化─文創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計畫
奉行政院102年5月6日院臺文字第1020024963
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2,572,203千元,分年
辦理,102至104年已編列1,483,375千元,本
年度續編579,271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38,46
5千元,其內容如下(含政策宣導經費):
1.園區清潔維護、安全管理及保全、景觀維護
 、機電維護、房屋建築維護及園區水電費、
 通訊費等基本維持費(含保全勞務承攬人力
 11人3,600千元及清潔勞務承攬人力5人3,36
 0千元),計列22,884千元。
2.園區專案人員與派遣人力、展場管理營運,
 機電、工務及管考等業務(含園區臨時人員
 4人3,000千元及派遣人力3人2,660千元),
 計列6,901千元。
3.辦理文創相關活動計畫,建立中部地區創意
 交流平臺及設計產業的合作發展,民間參與
 文化創意產業進駐園區相關推動管理等業務
 ,計列4,750千元。
4.辦理志工教育訓練、考核、獎勵等各項依志
 願服務法規定之促進志願服務措施等,計列
 190千元。
5.依據「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展演活動補助
 作業要點」輔導文化創意產業展演、人才培
 育、教育推廣、研究開發、民間參與及競賽
 等相關業務,計列1,900千元。
6.園區既有建物、設備零星修繕工程及資訊軟
 體設備,計列1,840千元(設備及投資)。
38,465,000
0200 業務費 34,725,000
0202 水電費 9,000,000
0203 通訊費 400,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300,000
0231 保險費 60,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0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0,435,000
0291 國內旅費 300,000
0294 運費 180,000
0295 短程車資 5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840,000
0303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1,00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4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500,000
0400 獎補助費 1,900,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0,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600,000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