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299,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管理、處分、撥用及放領等公地行政事項及臺  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建立不動產估  價師制度。 2.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督導及管理事宜。 3.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4.辦理公地管理、處分、撥用及放領等公地行政事項及臺  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等事宜。 5.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促進土地利用。 預期成果: 1.增加辦理基準地點數、提高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成數  、縮短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平均作業天數。 2.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研擬減租條例修  正,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3.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4.促進土地利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7 辦理區段徵收業務 配合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為審查區段徵收案
件成立專案小組,召開會議審查及現場會勘所
需委員出席及交通費,辦理業務講習、訓練或
研討會,辦理和順寮區段徵收作業等業務,所
需業務費547千元。
547,000 644,000 -97,000 -15.06%
0200 業務費 547,000 644,000 -97,000 -15.06%
0201 教育訓練費 9,000 9,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8,000 40,000 -2,000 -5.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000 25,000 -9,000 -36.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1,000 150,000 -29,000 -19.33%
0271 物品 11,000 15,000 -4,000 -26.67%
0279 一般事務費 51,000 80,000 -29,000 -36.25%
0291 國內旅費 296,000 318,000 -22,000 -6.92%
0295 短程車資 5,000 7,000 -2,000 -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