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99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汰購影印機、遠距訊問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6,5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5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0,225件、少年事件業務1,010 件、家事事件業務3,13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96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2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78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670件(一般案件120件、收 容案件2,55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173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6,471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8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6,413千元。
2.委辦費1,754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105-108年度委外案件
 ,(修正後)計畫總經費7,213千元,分7年編
 列,本年度編列第3年經費1,754千元。
3.物品46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26千元。
(2)例稿印製費20千元。
4.國內旅費902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9,173,000 8,250,000 923,000 11.19%
0200 業務費 9,173,000 8,250,000 923,000 11.19%
0203 通訊費 6,471,000 5,471,000 1,000,000 18.28%
0251 委辦費 1,754,000 1,714,000 40,000 2.33%
0271 物品 46,000 46,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902,000 1,019,000 -117,000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