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99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汰購影印機、遠距訊問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6,5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5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0,225件、少年事件業務1,010 件、家事事件業務3,13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96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2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78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670件(一般案件120件、收 容案件2,55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5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813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9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培訓經費。
2.通訊費535千元,係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
 費。
3.保險費24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4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22
  千元。
5.物品1,032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13千元。
(2)各項書表印製費62千元。
(3)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147千元
  。
(4)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08千元。
(5)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
  元。
(6)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30千元。
(7)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22千元
  。
(8)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630千元。
6.一般事務費93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
 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
 助。
7.給養費1,75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8.國內旅費138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7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6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2千元。
3,813,000
0200 業務費 3,813,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95,000
0203 通訊費 535,000
0231 保險費 24,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4,000
0271 物品 1,032,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93,000
0280 給養費 1,752,000
0291 國內旅費 13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