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99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汰購影印機、遠距訊問等設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6,5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5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30,225件、少年事件業務1,010
件、家事事件業務3,13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96件、少
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720人、公證業務1,800件、提
存業務78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670件(一般案件120件、收
容案件2,55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6 |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00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39千元,係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 費。 2.物品73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28千元 。 (2)資料書表印製費45千元。 3.國內旅費88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 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宣導等現場確認 旅費。 |
300,000 | |||
| 0200 | 業務費 | 300,000 | ||||
| 0203 | 通訊費 | 139,000 | ||||
| 0271 | 物品 | 73,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8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