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05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8,0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935件、民事執行業務30,10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1,900件( 一般案件100件、收容案件1,8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250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5,471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8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5,413千元。
2.委辦費1,714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105-108年度委外案
 件,計畫總經費7,213千元,分7年編列,本
 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1,714千元。
3.物品46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26千元。
(2)例稿印製費20千元。
4.國內旅費1,019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8,250,000 9,157,000 -907,000 -9.90%
0200 業務費 8,250,000 9,157,000 -907,000 -9.90%
0203 通訊費 5,471,000 5,471,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1,714,000 2,422,000 -708,000 -29.23%
0271 物品 46,000 46,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1,019,000 1,218,000 -199,000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