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23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0,6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000件、民事執行業務29,500件及行政訴訟業務2,040件(
一般案件120件、收容案件1,92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15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5,471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8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5,413千元。 2.委辦費2,422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包括: (1)101-104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9,01 6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5年經 費2,010千元。 (2)105-108年度委外案件,計畫總經費7,21 3千元,分7年編列,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 費412千元。 3.物品46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26千元。 (2)例稿印製費20千元。 4.國內旅費1,218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
9,157,000 | |||
| 0200 | 業務費 | 9,157,000 | ||||
| 0203 | 通訊費 | 5,471,000 | ||||
| 0251 | 委辦費 | 2,422,000 | ||||
| 0271 | 物品 | 46,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21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