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6,354,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家事及行政訴訟事件之結案
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三、推動調
解業務疏減訟源。四、辦理民事執行業務。五、辦理少年
及家事事件之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六、辦理公
(認)證及提存業務。七、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家事及行政訴訟事件之結案
速度及上訴維持率,符合管制考核標準。二、推動國民法
官制度,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
判決更全面。三、提高調解成立疏減訟源。四、運用委外
拍賣機制,增加不動產拍賣頻率,以提升拍定率。五、預
計辦結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35,000件。2.刑事案件業務
16,500件。3.民事執行業務55,000件。4.少年事件審理業
務2,500件。5.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600人。6.
家事事件審理業務8,000件。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20件。
8.公證業務4,200件。9.提存業務2,000件。10.行政訴訟
業務63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240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7,773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11千元。 (2)郵資費7,662千元。 2.委辦費1,059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1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國內旅費1,398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
10,240,000 | 10,447,000 | -207,000 | -1.98% | |||
| 2000 | 業務費 | 10,240,000 | 10,447,000 | -207,000 | -1.98% | ||||
| 2009 | 通訊費 | 7,773,000 | 7,493,000 | 280,000 | 3.74% | ||||
| 2039 | 委辦費 | 1,059,000 | 1,546,000 | -487,000 | -31.50% | ||||
| 2051 | 物品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398,000 | 1,398,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