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1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6,354,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家事及行政訴訟事件之結案 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三、推動調 解業務疏減訟源。四、辦理民事執行業務。五、辦理少年 及家事事件之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六、辦理公 (認)證及提存業務。七、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家事及行政訴訟事件之結案 速度及上訴維持率,符合管制考核標準。二、推動國民法 官制度,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 判決更全面。三、提高調解成立疏減訟源。四、運用委外 拍賣機制,增加不動產拍賣頻率,以提升拍定率。五、預 計辦結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35,000件。2.刑事案件業務 16,500件。3.民事執行業務55,000件。4.少年事件審理業 務2,500件。5.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600人。6. 家事事件審理業務8,000件。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20件。 8.公證業務4,200件。9.提存業務2,000件。10.行政訴訟 業務63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7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4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5千元,係特約通譯報
 酬。
2.物品6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6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2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0千元。
3.國內旅費260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50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40千元
  。
(3)特約通譯旅費170千元。
541,000 866,000 -325,000 -37.53%
2000 業務費 541,000 866,000 -325,000 -37.5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5,000 350,000 -135,000 -38.57%
2051 物品 66,000 66,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260,000 2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