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8頁
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61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業務、刑事案件業務、民事執行業務、少  年事件業務、家事事件業務、公證及提存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及執行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保民眾  權益。 2.強化少年法庭案件(含少年輔佐)、家事事件,提高觀護  及輔導績效,以防制青少年犯罪。 3.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4.預計辦結民事事件1,500件、刑事案件1,300件、民事強  制執行10,500件、少年事件業務200件、少年事件調查  及保護、輔導業務500人、家事事件業務280件、家事事  件調查業務100件、公證事件100件、提存事件8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4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49千元,係郵資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1千元,係調解報酬。
3.物品47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16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45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30千元。
 (2)家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5千元。
198,000 157,000 41,000 26.11%
2000 業務費 198,000 157,000 41,000 26.11%
2009 通訊費 49,000 49,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1,000
2051 物品 47,000 47,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6,000 16,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45,000 4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