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846,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7.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7.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短期炒作住宅
,以維持住宅市場交易秩序。
4.精進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5.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6.督導與管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短期炒作住宅
,以維持住宅市場交易秩序。
4.精進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5.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6.督導與管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
| 06 | 補助實施平均地權基金 | 依據行政院111年4月19日院授財產公字第111350 05460號函,准予將本部經管之高鐵臺南站F區土 地有償撥用予成功大學作為建置沙崙醫療服務與 創新園區使用,並依行政院秘書長111年4月11日 院臺教長字第1110168378號函示,有償撥用價款 全數解繳國庫,並由國庫自112年至116年編列預 算116,950千元挹注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貸款 利息資本支出,除112至114年度已編列83,170千 元外,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24,170千元,餘9,6 10千元於116年編列。(投資) |
24,17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4,170,000 | ||||
| 3045 | 投資 | 24,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