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8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846,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7.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7.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短期炒作住宅  ,以維持住宅市場交易秩序。 4.精進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5.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6.督導與管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短期炒作住宅  ,以維持住宅市場交易秩序。 4.精進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理權益。 5.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6.督導與管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業務,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4 土地重劃業務 研修土地重劃相關法令及作業手冊,辦理土地重
劃法令研習及講習訓練,督導地方政府辦理重劃
業務,邀請專家學者以合議制方式審查地方政府
重劃計畫書,參加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會議
等,所需業務費413千元。(教育訓練費30千元、
通訊費3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10千元、按日按件
計資酬金70千元、物品10千元、一般事務費30千
元、國內差旅費232千元、短程車資1千元)
413,000
2000 業務費 413,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30,000
2009 通訊費 3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000
2051 物品 1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0,000
2072 國內旅費 232,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