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55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及民事執行等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4.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6.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打造國民安心參與審判場域。 7.購置影印機、印表機、摺紙機、大型液晶顯示器等設備  。  
預期成果
本年度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21,000件、刑事案件業務8, 800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45,000件、家事事件業務4,33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00件、少年事件業務1,000件、少 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600人、公證業務2,200件及 提存業務615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990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251千元,係郵資費。
2.保險費24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84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2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9
   5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122千元。
 (4)少年事件鑑定費245千元。
4.物品65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58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47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08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千元
   。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3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22千元。
 (7)尿液檢驗耗材150千元。
 (8)法律圖書購置費20千元。
5.一般事務費213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93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0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100千元。
6.給養費274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378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及
   輔導活動旅費14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1
   86千元。
 (3)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32千元
   。
 (4)少年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0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計畫等經費2,711千元
 ,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19千元、物品200
 千元、一般事務費800千元及國內旅費592千元
 。
4,990,000 6,347,000 -1,357,000 -21.38%
2000 業務費 4,990,000 5,707,000 -717,000 -12.56%
2009 通訊費 251,000 251,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4,000 2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03,000 1,199,000 404,000 33.69%
2051 物品 855,000 746,000 109,000 14.61%
2054 一般事務費 1,013,000 2,243,000 -1,230,000 -54.84%
2057 給養費 274,000 27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970,000 97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