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8-114年度預算案-消防局主管第53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承辦單位
災害防救辦公室、各科及中心單位
預算金額
825,610,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消防安全檢查及宣導市民防火觀念,辦理消防違規處理等。2.執行災害搶救,減少災害損失及人民傷亡,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3.完善本市義消及災害防救團體協勤機制, 4.辦理消防人員教育訓練進修等業務。 5.執行火災原因之調查、鑑識、統計、分析及火災證明書之核發。 6.掌理消防勤務規劃、指揮、調度、管制、協調、聯繫及119勤務報案管理等事項。 7.本市災害應變中心之運作管理及維護事宜、定期辦理本市各機關災害防救承辦人員及進駐人員教育 訓練。 8.考核本府各局處與各區公所災害防救業務,並辦理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 9.健全本市到院前緊急救護系統,充實救護人力及裝備。 10.執行本市公共危險物品及爆竹煙火場所檢查,督促業者落實防災計畫之執行及其他相關業務活動 等。
預期成果
 1.落實各類場所消防安全檢查,保障消防安全。2.精進消防救災戰術及技能,強化應變及搶救能力,提升效率。3.強化救災整備及訓練,提升整體防救災效能。4.充實新知、鍛鍊強健體力,並提升人命 救助等消防整體戰力。5.確保調查、鑑定品質,保障民眾權益及作為消防行政參考。6.提升119勤務 派遣功能,落實同步受理快速派遣制度,嚴密靈活勤務指揮管制,掌握消弭災害契機。7.強化多項災 害應變能力,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8.推動災害防救工作,強化本市災害應變能力。9.提升本市到 院前緊急救護服務品質,強化社區民眾緊急處置能力。10.落實執行法令規定,減少災害發生。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10 危險物品管理業務 市款371,000元 371,000 371,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220,000元 220,000 22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000 12,000 0 0.00%
爆竹煙火儲存場所租金。 1 12,000 12,000 12,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7,000 17,000 0 0.00%
行政執行作業費及雜支等。 1 17,000 17,000 17,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0 15,000 0 0.00%
辦理講習教官鐘點費。 1 15,000 15,000 15,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41,000 141,000 0 0.00%
各項訓練及業務執行費。 1 133,000 133,000 133,000 0 0.00%
非法爆竹煙火銷毀費。 1 8,000 8,000 8,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27,000 27,000 0 0.00%
同仁出席會議及洽公等出差旅費。 1 27,000 27,000 27,000 0 0.00%
2081 運費 8,000 8,000 0 0.00%
取締違規爆竹煙火拖運費。 1 8,000 8,000 8,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市款151,000元 151,000 151,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7,000 7,000 0 0.00%
查緝非法爆竹煙火案檢舉獎金。(依據內政部100年5月9
日內授消字第1000822586號函
暨消防署受理民眾檢舉違法爆
竹煙火作業規範辦理)
1 4,000 4,000 4,000 0 0.00%
舉發違反消防法第15條案件獎勵金。(依據消防法第15條第7
項辦理)
1 3,000 3,000 3,000 0 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44,000 144,000 0 0.00%
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執行計畫。 1 144,000 144,000 14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