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8-114年度預算案-消防局主管第53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承辦單位
災害防救辦公室、各科及中心單位
預算金額
825,610,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消防安全檢查及宣導市民防火觀念,辦理消防違規處理等。2.執行災害搶救,減少災害損失及人民傷亡,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3.完善本市義消及災害防救團體協勤機制, 4.辦理消防人員教育訓練進修等業務。 5.執行火災原因之調查、鑑識、統計、分析及火災證明書之核發。 6.掌理消防勤務規劃、指揮、調度、管制、協調、聯繫及119勤務報案管理等事項。 7.本市災害應變中心之運作管理及維護事宜、定期辦理本市各機關災害防救承辦人員及進駐人員教育 訓練。 8.考核本府各局處與各區公所災害防救業務,並辦理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 9.健全本市到院前緊急救護系統,充實救護人力及裝備。 10.執行本市公共危險物品及爆竹煙火場所檢查,督促業者落實防災計畫之執行及其他相關業務活動 等。
預期成果
 1.落實各類場所消防安全檢查,保障消防安全。2.精進消防救災戰術及技能,強化應變及搶救能力,提升效率。3.強化救災整備及訓練,提升整體防救災效能。4.充實新知、鍛鍊強健體力,並提升人命 救助等消防整體戰力。5.確保調查、鑑定品質,保障民眾權益及作為消防行政參考。6.提升119勤務 派遣功能,落實同步受理快速派遣制度,嚴密靈活勤務指揮管制,掌握消弭災害契機。7.強化多項災 害應變能力,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8.推動災害防救工作,強化本市災害應變能力。9.提升本市到 院前緊急救護服務品質,強化社區民眾緊急處置能力。10.落實執行法令規定,減少災害發生。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5 火災調查業務 市款5,506,000元 5,506,000 776,000 4,730,000 609.54%
2000 業務費 市款776,000元 776,000 776,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000 4,000 0 0.00%
公務電話費。 1 4,000 4,000 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000 34,000 0 0.00%
火災鑑定委員會外聘委員出席費。 1 34,000 34,000 34,000 0 0.00%
2051 物品 380,000 380,000 0 0.00%
火災現場勘查耗材。 1 226,000 226,000 226,000 0 0.00%
火場鑑定及證物鑑識耗材。 1 152,000 152,000 152,000 0 0.00%
辦公用文具紙張。 1 2,000 2,000 2,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0,000 50,000 0 0.00%
各種調查鑑識用表印刷費。 1 50,000 50,000 50,000 0 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59,000 259,000 0 0.00%
氣相層析質譜儀保養維修服務費。 1 259,000 259,000 259,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49,000 49,000 0 0.00%
同仁出席會議及洽公出差旅費。 1 49,000 49,000 49,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4,730,000元 4,730,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4,730,000
購置氣相層析質譜儀。 1 4,730,000 4,7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