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18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業務、刑事案件業務、民事執行業務、少
年事件業務、家事事件業務、公證及提存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及執行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保民眾
權益。
2.強化少年法庭案件(含少年輔佐)、家事事件,提高觀護
及輔導績效,以防制青少年犯罪。
3.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4.預計辦結民事事件2,700件、刑事案件700件、民事強制
執行8,600件、少年事件業務100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
護輔導業務150人、家事事件業務150件、公證事件100
件、提存事件8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6 |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容 如下: 1.通訊費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千元。 (2)郵資費7千元。 2.物品2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3.一般事務費8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0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外 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推廣等現場確認旅費 。 |
47,000 | |||
| 2000 | 業務費 | 47,000 | ||||
| 2009 | 通訊費 | 9,000 | ||||
| 2051 | 物品 | 2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8,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