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8頁
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18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業務、刑事案件業務、民事執行業務、少  年事件業務、家事事件業務、公證及提存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及執行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保民眾  權益。 2.強化少年法庭案件(含少年輔佐)、家事事件,提高觀護  及輔導績效,以防制青少年犯罪。 3.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4.預計辦結民事事件2,700件、刑事案件700件、民事強制  執行8,600件、少年事件業務100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  護輔導業務150人、家事事件業務150件、公證事件100  件、提存事件8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1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629千元,包括:
 (1)通訊費10千元,係郵資費。
 (2)保險費5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8千元,係聘請專家學
   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教授出席費
   。
 (4)物品322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7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71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千元。
   <4>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80千元。
   <5>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18千元
     。
   <6>尿液檢驗耗材35千元。
 (5)一般事務費43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37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千元。
 (6)給養費274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92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42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1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4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20千
     元。
   <5>少年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6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835
   千元,包括約用人員酬金639千元及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196千元。
2.設備及投資484千元,包括:
 (1)冷氣機等機械設備225千元。
 (2)購置檔案櫃、會議桌等雜項設備費259千元
   。
2,113,000
2000 業務費 1,629,000
2009 通訊費 10,000
2027 保險費 5,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639,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44,000
2051 物品 32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3,000
2057 給養費 274,000
2072 國內旅費 92,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84,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225,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5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