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5,56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第一審民事、刑事審判事項及簡易訴訟程序等案件
。
2.辦理少年案件審理、家事調查及少年保護輔導管束等業
務。
3.辦理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4.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提高辦案維持率及結案速度,預計辦理案件數:
1.民事事件業務32,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14,0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46,000件。
4.少年事件業務1,200件。
5.家事事件業務5,000件。
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
7.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500人。
8.公證業務1,500件。
9.提存業務8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5 |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91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846千元,包括: (1)通訊費7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25千元。 (2)保險費26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54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38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101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77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238千元。 (4)物品50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0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8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4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44千元。 <6>採驗業務訓練經費7千元。 (5)一般事務費10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66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4千元。 (6)給養費1,916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332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322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3,4 35千元,包括通訊費36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360千元、物品60千元、一般事務費 2,871千元及國內旅費108千元。 2.設備及投資66千元,係筆記型電腦等資訊設備 。 |
6,912,000 | |||
| 2000 | 業務費 | 6,846,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11,000 | ||||
| 2027 | 保險費 | 26,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14,000 | ||||
| 2051 | 物品 | 568,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971,000 | ||||
| 2057 | 給養費 | 1,916,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4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66,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