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5,56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第一審民事、刑事審判事項及簡易訴訟程序等案件  。 2.辦理少年案件審理、家事調查及少年保護輔導管束等業  務。 3.辦理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4.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提高辦案維持率及結案速度,預計辦理案件數: 1.民事事件業務32,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14,0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46,000件。 4.少年事件業務1,200件。 5.家事事件業務5,000件。 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 7.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500人。 8.公證業務1,500件。 9.提存業務8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91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846千元,包括:
 (1)通訊費75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25千元。
 (2)保險費26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54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38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101千元。
   <3>舉辦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77千元
     。
   <4>少年事件鑑定費238千元。
 (4)物品50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00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8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4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44千元。
   <6>採驗業務訓練經費7千元。
 (5)一般事務費10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66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4千元。
 (6)給養費1,916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332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322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3,4
   35千元,包括通訊費36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360千元、物品60千元、一般事務費
   2,871千元及國內旅費108千元。
2.設備及投資66千元,係筆記型電腦等資訊設備
 。
6,912,000
2000 業務費 6,846,000
2009 通訊費 111,000
2027 保險費 2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14,000
2051 物品 56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971,000
2057 給養費 1,916,000
2072 國內旅費 44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66,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