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銓敘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4,462,571,000 元()
計畫內容
1.核發中央機關公(政)務人員退休(職)金給付及領月  退休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暨補  助退休(職)金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2.核發中央機關公(政)務人員遺族撫卹金給付及領年撫  卹金(月撫卹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3.辦理中央機關在職亡故公(政)務人員殮葬補助之核發  。 4.辦理公(政)務人員因公失能死亡慰問金之核發。
預期成果
1.安定退休(職)人員生活,使得以頤養天年,不致產生  社會問題。 2.安定公(政)務人員遺族生活,得有妥善之照顧,減少  社會問題發生。 3.厚葬公(政)務人員遺體,以示政府對公(政)務人員  之終身照顧。 4.使機關首長得以及時慰問公(政)務人員或遺族,俾資  激勵公(政)務人員士氣,並保障傷後或遺族之生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4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付 1.支領月退職酬勞金舊案241人,平均每人約7
 84千元;新案約1人,約697千元,計需189,
 641千元。
2.支領月退職酬勞金人員亡故後,遺族領月撫
 慰金(遺屬年金)約33人,平均每人約405
 千元,約需13,365千元。
3.按歷年政務人員退職人數,依退撫舊制年資
 以本俸15%之標準估算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
 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107年度預估退職政
 務人員1人,以30個基數計算,平均每人365
 千元,計需365千元。
4.政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之一次退職酬勞金
 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係
 以106年度臺灣銀行來函請歸墊數額(150,4
 30千元)為計算基礎,按101年至106年平均
 成長率1.74%推算,預估計需153,047千元
 。
356,418,000 365,918,000 -9,500,000 -2.60%
0100 人事費 203,371,000 210,830,000 -7,459,000 -3.54%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203,371,000 210,830,000 -7,459,000 -3.54%
0400 獎補助費 153,047,000 155,088,000 -2,041,000 -1.32%
0454 差額補貼 153,047,000 155,088,000 -2,041,000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