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9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10,719,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普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3 文化資產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
文化資產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計畫」奉行政院
108年4月26日院臺文字第1080012257號函核定
,計畫總經費1,677,770千元,中央公務預算
負擔1,418,3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2年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92,600千元,其內容
如下(含政策宣導經費):
1.綜合規劃業務,辦理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維
 運擴充、研究調查、典藏、補助文化資產各
 級主管機關等業務,計列27,500千元,其項
 目包括:
(1)輔助縣市政府蒐整建立文化資產個案成
  果資料保存示範計畫等,計列21,000千
  元(獎補助費資本門1,000千元)。
(2)辦理文化資產數位資料儲存標準化規劃
  及中央與地方資料連結等基礎建置(含
  勞務承攬人力1人350千元),計列6,500
  千元(設備及投資500千元)。
2.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防災守護工作
 ,計列102,100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之專業
  團隊、防災研究等業務,計列28,100千
  元(設備及投資3,000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等辦理有形
  文化資產防災守護等工作,計列74,000
  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12,000千元)。
3.辦理考古遺址及古物之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
 工作,計列99,500千元,其項目包括:
(1)推動古物文化資產數位保存、典藏、資
  料庫管理維護,文物資料數位化管理、
  古物保存維護及防災安全科技應用相關
  機制建立等業務,計列10,000千元(含
  臨時人員1人600千元、委辦費資本門3,0
  00千元)。
(2)輔助縣市及保管單位辦理文物防減災科
  技應用、數位典藏及智慧監測等相關計
  畫,計列9,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9,
  000千元)。
(3)建置考古遺址相關資料庫、考古遺址監
  管巡查系統,委辦或補助各縣市辦理考
  古遺址監管巡查、發掘、搶救及出土遺
  物整合等相關業務,並研討、訂定相關
  辦法與建置執行制度,計列80,500千元
  (含臨時人員1人600千元、委辦費資本
  門1,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26,000千
  元)。
4.辦理文化資產之預防性保存、防災科技應用
 、各類修復人才培育與推廣等工作,計列16
 3,500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及救災資源整
  備,包括文化資產保存現況調查、風險
  評估、保存監測資訊整合、劣損檢測服
  務及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
  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補
  助各縣市政府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現況調
  查等(含臨時人員5人3,300千元),計
  列74,700千元(含設備及投資21,200千
  元、獎補助費資本門9,000千元)。
(2)辦理文化資產科技調查技術與規範開發
  、防減災技術與工程及設備設施開發,
  計列46,800千元(設備及投資16,800千
  元)。
(3)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防救災及修
  復等相關專業人才培育、出版及教育推
  廣等;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
  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
  補助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國內文保單位辦
  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防減災技術、
  保存科學調查、修復技術、材料研發等
  業務,計列42,000千元(設備及投資2,0
  00千元)。
392,600,000 169,671,000 222,929,000 131.39%
2000 業務費 133,20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40,000
2009 通訊費 1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5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940,000
2039 委辦費 95,590,000
2051 物品 2,081,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3,764,000
2072 國內旅費 4,250,000
2081 運費 5,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3,5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5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43,250,000
4000 獎補助費 215,900,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54,750,000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89,500,000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41,750,00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7,500,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6,56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280,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6,5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