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0頁
預算機關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73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8,940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5,577千元,係職員10人
 、法警1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1,431千元,係聘用人員2人
 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2,350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2人及工友1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4,571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2,443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2,128千元。
5.其他給與356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256千元。
(2)員工因公受傷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值班費1,684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794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89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1,312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876千元
  。
(2)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約聘僱人員
  離職儲金經費74千元。
(3)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技工工友工
  資墊償基金經費362千元。
8.保險1,659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041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35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268千元。
28,940,000 29,091,000 -151,000 -0.52%
1000 人事費 28,940,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5,577,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431,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350,000
1030 獎金 4,571,000
1035 其他給與 356,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684,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312,000
1055 保險 1,65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