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38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與民事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2.辦理與刑事案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與民事強制執行等有關之業務。
4.辦理與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等有關之業務。
5.辦理與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有關之業務。
6.辦理與公證業務及提存等有關之業務。
7.辦理與行政訴訟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案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
4.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儘量施予高度輔
導。
5.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6.要求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切實依據法令,加
強審核公證事件。
7.受理提存事件,隨到隨辦,均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
。
8.依預定期程妥適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9.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300件。
10.預計本年度辦理刑事案件業務12,000件。
11.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6,000件。
12.預計本年度辦理少年法庭案件業務1,600件,家事事件
業務3,000件。
13.預計本年度辦理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業務1
,280人。
14.預計本年度辦理公證事件業務1,800件,提存事件業務
1,200件。
15.預計本年度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業務3,6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106預算 | 106差異 | 106比例 |
|---|---|---|---|---|---|---|---|---|---|
| 04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4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4千元,係青少年精神鑑 定費。 2.物品119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等業務文具用 品及紙張費5千元。 (2)各項書表印製費68千元。 (3)法律圖書購置費46千元。 3.國內旅費44千元,係少年及家事事件出外調 查證據及勘驗旅費。 |
247,000 | 1,654,000 | -1,407,000 | -85.07% | |||
| 0200 | 業務費 | 247,000 | 1,654,000 | -1,407,000 | -85.07%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4,000 | 927,000 | -843,000 | -90.94% | ||||
| 0271 | 物品 | 119,000 | 79,000 | 40,000 | 50.63% | ||||
| 0291 | 國內旅費 | 44,000 | 452,000 | -408,000 | -9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