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38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與民事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2.辦理與刑事案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與民事強制執行等有關之業務。 4.辦理與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等有關之業務。 5.辦理與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有關之業務。 6.辦理與公證業務及提存等有關之業務。 7.辦理與行政訴訟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案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 4.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儘量施予高度輔  導。 5.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6.要求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切實依據法令,加  強審核公證事件。 7.受理提存事件,隨到隨辦,均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  。 8.依預定期程妥適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9.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300件。 10.預計本年度辦理刑事案件業務12,000件。 11.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6,000件。 12.預計本年度辦理少年法庭案件業務1,600件,家事事件   業務3,000件。 13.預計本年度辦理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業務1   ,280人。 14.預計本年度辦理公證事件業務1,800件,提存事件業務   1,200件。 15.預計本年度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業務3,6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941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6,54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50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6,392千元。
2.物品29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9千元。
(2)例稿印製費20千元。
3.國內旅費1,370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7,941,000 5,995,000 1,946,000 32.46%
0200 業務費 7,941,000 5,995,000 1,946,000 32.46%
0203 通訊費 6,542,000 4,596,000 1,946,000 42.34%
0271 物品 29,000 29,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1,370,000 1,37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