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38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與民事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2.辦理與刑事案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與民事強制執行等有關之業務。 4.辦理與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等有關之業務。 5.辦理與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有關之業務。 6.辦理與公證業務及提存等有關之業務。 7.辦理與行政訴訟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案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 4.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儘量施予高度輔  導。 5.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6.要求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切實依據法令,加  強審核公證事件。 7.受理提存事件,隨到隨辦,均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  。 8.依預定期程妥適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9.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300件。 10.預計本年度辦理刑事案件業務12,000件。 11.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6,000件。 12.預計本年度辦理少年法庭案件業務1,600件,家事事件   業務3,000件。 13.預計本年度辦理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業務1   ,280人。 14.預計本年度辦理公證事件業務1,800件,提存事件業務   1,200件。 15.預計本年度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業務3,6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5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92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8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培訓經費。
2.通訊費45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6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9千元。
3.保險費23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68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69千元。
(2)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299
  千元。
5.物品413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15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91千元
  。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07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68千
  元。
(5)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38千元
  。
(6)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86千元。
(7)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6.一般事務費134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
 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
 補助。
7.給養費2,190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8.國內旅費237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67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19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1千元。
3,492,000
0200 業務費 3,492,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82,000
0203 通訊費 45,000
0231 保險費 23,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8,000
0271 物品 413,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34,000
0280 給養費 2,190,000
0291 國內旅費 2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