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64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與民事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2.辦理與刑事案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與民事強制執行等有關之業務。 4.辦理與行政訴訟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案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 4.依預定期程妥適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5.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100件。 6.預計本年度辦理刑事案件業務8,300件。 7.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執行業務26,000件。 8.預計本年度辦理行政訴訟業務2,5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4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54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96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60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3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27千元,係特約通譯報
 酬。
3.物品79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24千元。
(2)各項業務所需書表印製費9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8千元。
(4)法律圖書購置費10千元。
(5)影印、傳真機等事務設備耗材費28千元
  。
4.國內旅費452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43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1
  3千元。
(3)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提解人犯旅費8千元。
(4)特約通譯旅費388千元。
1,654,000 1,654,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1,654,000 1,654,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196,000 196,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27,000 927,000 0 0.00%
0271 物品 79,000 79,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452,000 45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