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64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與民事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2.辦理與刑事案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與民事強制執行等有關之業務。
4.辦理與行政訴訟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案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
4.依預定期程妥適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5.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5,100件。
6.預計本年度辦理刑事案件業務8,300件。
7.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25,000件。
8.預計本年度辦理行政訴訟業務2,0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4 |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54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196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60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3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27千元,係特約通譯報 酬。 3.物品79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24千元。 (2)各項業務所需書表印製費9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8千元。 (4)法律圖書購置費10千元。 (5)影印、傳真機等事務設備耗材費28千元 。 4.國內旅費452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43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1 3千元。 (3)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提解人犯旅費8千元。 (4)特約通譯旅費388千元。 |
1,654,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654,000 | ||||
| 0203 | 通訊費 | 196,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927,000 | ||||
| 0271 | 物品 | 79,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45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