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7,80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審判等業務。
2.辦理刑事案件審判等業務。
3.辦理民事調解及執行等業務。
4.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等業務。
5.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6.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
7.辦理行政訴訟及交通裁決事件等業務。
8.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度。
2.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案
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慎處理民事執行事件兼顧債權債務雙方之權益。
4.加強處理家事事件促進家庭和諧並保障被害人之人身安
全。
5.對觸法及有觸法之虞之兒童、少年裁處適當之處遇,加
強兒童及少年個案之調查及各項輔導業務,以健全兒童
少年之成長、矯治其性格並避免再犯。
6.妥適辦理行政訴訟業務兼顧救濟程序簡便及保障當事人
權益。
7.預計辦結件(人)數:
(1)民事事件業務71,870件。
(2)刑事案件業務44,1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106,000件。
(4)少年事件業務7,200件。
(5)家事事件業務13,000件。
(6)家事事件調查業務250件。
(7)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4,500人。
(8)公證業務10,000件。
(9)提存業務5,000件。
(10)行政訴訟業務64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5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030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8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培訓經費。 2.通訊費453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06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347千元。 3.保險費20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25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52千元。 (2)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373 千元。 5.物品1,322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115千元。 (2)各項書表印製費112千元。 (3)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50千元 。 (4)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20千元。 (5)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70千 元。 (6)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19千元。 (7)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28千元 。 (8)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500千元。 (9)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6.一般事務費83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 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 助。 7.給養費10,51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8.國內旅費1,133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8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008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40千元。 |
14,030,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4,030,000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82,000 | ||||
| 0203 | 通訊費 | 453,000 | ||||
| 0231 | 保險費 | 2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25,000 | ||||
| 0271 | 物品 | 1,322,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83,000 | ||||
| 0280 | 給養費 | 10,512,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13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