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0,44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9,86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9,000千元,係職員78人
 、法警13人之待遇經費。(含優遇法官1人之
 待遇2,264千元)
2.約聘僱人員待遇6,206千元,係聘用人員10
 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4,602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8人、工友5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22,951千元(含優遇法官1人之年終工作
 獎金283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10,433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2,518千元。
5.其他給與1,588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488千元。
(2)員工因公受傷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值班費10,664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5,615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4,856千元。
(3)值班費193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6,683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5,676千
  元。
(2)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約聘僱人員
  離職儲金經費367千元。
(3)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技工工友工
  資墊償基金經費640千元。
8.保險8,174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5,313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2,018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843千元。
149,868,000 136,712,000 13,156,000 9.62%
1000 人事費 149,868,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9,000,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6,206,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602,000
1030 獎金 22,951,000
1035 其他給與 1,588,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0,664,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683,000
1055 保險 8,17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