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承辦單位
綜企科、區審科、都規科、都設科、社造科、都更科、都開處、住發處
預算金額
153,171,000 元(
計畫內容
 1.研擬都市發展及開發等推動策略或教育訓練。2.辦理多功能經貿園區都市計畫檢討執行。3.審議國土及都市計畫相關擬定變更案件。4.國土現行法令之研究建議。5.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都市計畫規劃及 檢討變更案相關作業與辦理法令規劃業務。6.辦理都市設計規劃及相關法令。7.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案 件。8.社區環境改善規劃、設計。9.辦理都市公共空間環境改善工程。10.補助社區發展協會、社團等 共同營造社區生活空間。11.辦理住宅政策規劃、工程設計施工、經管房地維護等業務。12.辦理輔助 自購住宅及勞工建購、修繕等住宅貸款補貼、租金補貼等業務。13.都市與城鄉工程規劃、執行及維 護。都市計畫樁位勘測、分區證明服務、土地使用管制、容積移轉等。14.公辦都更開發案推動及追 蹤列管、輔導民間自主都更重建、整建及維護。15.法令檢討及研訂、更新地區劃定及更新計畫訂 定;事業概要、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之受理報核、審議及核定。
預期成果
 1.檢討多功能經貿園區都市計畫,促進土地有效利用。2.發揮國土及都委會功能,使計畫之擬定與變更更周延。3.提供民眾參與國土及都市計畫平台,使計畫審議更公平公正公開。4.法令呼應發展需 求,帶動都市良性發展。5.落實都市計畫,增進環境品質及美化市容。6.協調開發建設都市,增進土 地利用,繁榮都市經濟。7.改善社區環境與提升整體市容及都市生活品質。8.強化市民參與機制,營 造社區特色生活空間。9.興辦社宅並維護管理,協助市民租賃、購置及修繕住宅以解決市民居住需 求,確保居住安全及品質。10.都市與城鄉場域管理維護,維持優質環境。都市計畫樁位測設、提供 分區證明,確保都市土地合法使用。11.健全都更法令及執行機制。12.促進公有土地再開發利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6 住宅發展業務 市款100,705,000元,收支併列9,781,000元 110,486,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53,000元 53,000
1040 加班費 53,000
辦理業務加班費。 1 53,000 53,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3,555,000元,收支併列1,825,000元 5,380,000
2009 通訊費 923,800
1.辦理住宅政策、勞工修繕及建購住宅貸款、社宅工程及國
宅維管等業務電話費、簡訊語
音、傳真、數據通訊及郵資等
255,800元。
2.運用囤房稅辦理租金補貼業
務所需寄送核定函等郵資
668,000元。
1 923,800 923,8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31,000
經管未售國宅土地地價稅。 1 40,000 40,000
經管新明德東社區地下室房屋稅。 1 83,000 83,000
住宅用地測量、鑑界、登記及謄本等地政規費。 1 8,000 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0
邀請專家學者參加諮詢會議等出席費。 2×3 人x次 2,500 15,000
2039 委辦費 1,825,000
1.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本市辦理「高雄市鳳山區五甲(含中和)
國宅更名登記執行計畫」
1,825千元。(中央補助,補辦
預算)
2.委外辦理五甲(含中和)國宅
更名登記規劃與推動。
1 1,825,000 1,825,000
2051 物品 184,000
購置文具用品、紙張、碳粉匣、清潔用品等耗材及辦公事
務用品、報章雜誌等。
1 184,000 18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82,600
1.各項簡報資料、公告登報、廣告文宣、海報、書表等印刷
及辦理公聽會、說明會等雜支
182,600元。
2.運用囤房稅辦理租金補貼業
務所需匯款手續費、核定函套
印裝封、相關文書資料印製、
政策廣告宣傳等相關費用
1,800,000元。
1 1,982,600 1,982,6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8,000
民族社區管理站等修繕費。 1 50,000 50,000
經管市有永久屋(杉林區大愛園區、日光小林、甲仙區五里
埔一及六龜區龍興段)養護費
等。
1 128,000 128,000
2072 國內旅費 140,600
因公出差旅費。 1 140,600 140,600
4000 獎補助費 市款97,097,000元,收支併列7,956,000元 105,053,000
4075 差額補貼 7,011,000
1.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貼補利息,利率1%,貸款額度每
戶120萬元,貸款年限20年,
貸款戶數227戶,補貼利息計
671,000元。
2.原高市勞工建購住宅貸款貼
補息,利率0.5415%,貸款額
度每戶220萬元,貸款年限30
年,貸款戶數2,044戶。
3.原高市勞工修繕住宅貸款貼
補息,利率0.5415%,貸款額
度每戶50萬元,貸款年限15
年,貸款戶數1戶,勞工建
購、修繕住宅貼補息計
3,984,000元。
1 4,655,000 4,655,000
1.原高縣勞工建購住宅貸款貼補息,利率1.083%,貸款額
度每戶220萬元,貸款年限30
年,貸款戶數1,071戶。2.原高縣勞工修繕住宅貸款貼
補息,利率0.562%,貸款額
度每戶50萬元,貸款年限15
年,貸款戶數1戶。(中央補助)
1 2,356,000 2,356,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98,042,000
運用囤房稅辦理住宅及租金補貼計畫包含四項子計畫:
1.增額租金補貼實施計畫:計
畫戶數700戶,預計補助經費
約33,000,000元。
2.折減社會住宅租金實施計
畫,凱旋青樹社會住宅245
戶,計折減3,090,000元。
3.育兒租金補貼實施計畫,補
助核定戶7,272戶,計補助
44,352,000元。
4.首購族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計
畫,政府補貼貸款利率1碼
(0.25%)、銀行補貼貸款利率
0.22%,補貼年期3年;貸款
成數最高8成核貸;貸款額度
最高為新臺幣800萬元;貸款
年限最長40年;貸款戶數最高
600戶,計補助經費為
12,000,000元。
1 92,442,000 92,442,000
1.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辦理「112年度莫拉克颱風災後民
間興建贈與住宅修繕補助」
5,600,000元。(中央補助,補
辦預算)
2.補助核定戶房屋修繕費用。
1 5,600,000 5,600,000